近日,網店“信用炒作”問題,成了各媒體報道的熱點。譚先生辭職在淘寶開店3年多,幾天前,他有30筆交易被劃定為“涉嫌炒作”。(7月30日《深圳晚報》)網店老板馮女士信用等級一下子從5鉆降到了3鉆,她特意在店鋪首頁公開致歉,保證今后不再虛構信用等級。(7月29日《浙江日報》)“信用炒作”從2006年興起,在2007、2008年已遍地開花。2009年會不會成為終結的一年,還是一個未知數。(7月30日《第一財經日報》)
消費者在實體商店購物,往往是看價格,比質量。而在網店購物,買賣雙方都不見面,購物者只能從網店頁面上看到商品圖形和價格,看不到其實際的質量。于是,就只好抱著“賭上把”的心理,相信網店的“信用”等級了。結果,一位網友在“100%好評”的“此生有你不孤單”網店,購得的竟然是假冒偽劣手機,且沒有任何保修、發票單據。(7月28日大洋網天天315頻道)此類靠炒作取得的虛假信用,消費者定會“吃一虧,長一智”,久而久之,網民將會對網上購物失去信任,網店也可能會由現在的“低價”代稱,演變為“虛假”的代名詞。
這不禁讓人聯想到貴州臺江縣方召鄉“無人菜攤”的報道:在簡易市場里,居民需要買什么蔬菜就自己拿,沒有明碼標價,交易雙方全憑“誠信”。當地人說,無人菜攤存在了幾十年,從來沒有發生過只拿菜不給錢的事。(4月14日《新民晚報》)“無人菜攤”與網店相似的一點,就是經營者和消費者都不見面。“無人菜攤”靠互相信任,和諧共處,以旺盛生命力數十年如一日地生存下來,并將繼續健康地發展下去。而網店雖為新生事物,如果繼續靠炒作虛構信用,坑人害己,對網購市場造成不可挽回的惡劣影響。這樣下去,勢必會以“短命”告終。
可見,“信用”作為全社會的道德規范和行為準則,是網店老板的為人之道,經營之本、發展之基,是買賣雙方互信、互利、和諧互動的杠桿。同時,也必須看到,作為網店“定盤之星”的“信用”,應當是其內在思惟和行為的體現,是購物者通過實實在在的交易活動,對你的感覺感知。而不是靠自己“吹”、靠他人“捧”、靠炒作“騙”取得的。因此,網店要獲得真正的高等級“信用”,就必須遠離炒作,以自己“信守諾言、踐行成約”的行動,才能贏得。此為光明的正道,這樣取得的“信用”才會名副其實、經久不衰。
其實,不少網店老板開始也是“受騙者”。只是他們在受到“信用炒作”公司(網站)誘騙之害后,又拿起“接力棒”,繼續誘騙網購者。形成炒作公司——網店購——物者這樣一層騙一層的惡性循環“潛規則”,并逐步發展為充滿誘惑欺詐的“黑色產業鏈”。
馬克思說過,當利潤達到10%的時候,他們將蠢蠢欲動;當利潤達到50%的時候,他們將鋌而走險;當利潤達到100%的時候,他們敢于踐踏人間的一切法律;當利潤達到300%的時候,他們敢于冒絞刑的危險。我國現有3.38億網民、210萬個網站、1億個博客空間的龐大互聯網購市場,80%的巨額獲利驅動,“信用炒作”者必然敢于踐踏市場法規和社會公德,而鋌而走險。此次淘寶網開展門戶清理大行動,雖然有2538家網店自覺刪除了自己店鋪的虛假交易評價,但反淘寶聯盟也在一夜之間成立,并有部分激進成員發起對淘寶網的報復行動,一度造成了網商的恐慌。(7月28日《東方今報》)這說明,唯利是圖的“信用炒作”者,人還在,心不死。我們對其的治理,任重道遠。
筆者以為,必須加大治理力度,一是網絡商務的立法亟待完善。二是網店管理網站和市場監管部門的措施要跟上。三是網店老板要分清眼前蠅頭小利和網店長遠發展,哪頭輕,哪頭重,切實加強自律,最近,浙江衢州市工商局出臺15條新措施,鼓勵注冊網店執照;寧波市開展網站信用體系建設、引導“網上亮照經營”,搭建網絡經濟監管平臺。(7月30日浙江在線新聞網站)諸如此類,不能不視為治理“信用炒作”、建立“誠信網店”的高招。隨著網絡經濟的日益發展,將需要更系統、更全面的妙方良策,以有效根治“炒作”,凈化網店“信用”,幫助店主把準“定盤之星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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